Correspondence Transmitted by Fax Pursuant to 37 C.F.R. §2.197 But Not Received by Office
传真根据37联邦转交的信件§2.197,但没有收到由Office
第2.197(二)提出要求,通信被认为是及时的,当通信与传输证书申请程序,但没有收到或失去了在美国专利商标局。这些信件将被视为及时的基础上传输传输证书规定的日期,如果一方转交的信件:
(1)美国专利商标局通知中逐渐意识到,美国专利商标局没有收到信件的证据后,在两个月内书面以前的传真传输的通信;
(2)提供额外的副本先前转交的信件,其中包括一个传输签名并注明日期的证书复印件(见重新萨松授权公司,35 USPQ2d 1510(Comm'r爱国者1995年)。);
(3)包括一份声明,证明以前的签名者的个人知识的基础上及时传递。派遣单位的报告,确认传输的副本可以用来支持这种说法。该声明没有得到验证。
党转交的信件,必须通知后两个月内逐渐意识到,美国专利商标局没有收到信件的证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的通信传输。 37 C.F.R.§§21.46(d)和2.197(二)(1)。没有成文的行动产生的地方,可以用来作为衡量及时性起点,在两个月的期限之日起运行,谁提出的对应党意识到,有一个问题提交日期。参见TMEP§1705.04。
所需的证据,应直接到该地区错位或丢失的文件,拟提交美国专利商标局,如律师事务所,国际电联/刑事单位,或发布注册组。
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唯一的补救措施是根据37 CFR重振了一份请愿书§2.66(如果适用),或根据37 CFR呈请§21.46,其中必须包括一份请愿书费,并声明,证明个人的知识基础上,以往的及时传递,以及任何额外的证据,。见37 C.F.R. §§2.66和21.46; TMEP§§1702通过1708关于请愿根据37 CFR §21.46,和TMEP§§1714及以下。关于复苏的请愿。
上述程序并不适用于根据37 CFR证书邮寄或传输过程中排除的意见书§2.195(d)或2.197§(一)(2)。看到TMEP§306.01。
美国专利商标局可能需要的证据有关的通信传输,根据37 CFR§2.197(一),建立一个传输的实际日期。 37 C.F.R.§2.197(C)。见,例如,在重新克莱因,6 USPQ2d 1547(Comm'r爱国者1987年),aff'd子NOM。 ,696 F.克莱因诉彼得森补充。 695,8 USPQ2d 1434(DDC的1988年),aff'd,866 F.2d 412,9 USPQ2d 1558(联邦巡回法院1989年),证书。不可否认,490美国1091(1989)。
Translated: Google Translate
Source: http://tess2.uspto.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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