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tgoing Electronic Mail
即将离任的电子邮件
美国专利商标局不会发送电子邮件正式通知或信件向申请人或注册,除非申请人或者注册人授权美国专利商标局这样做。TMEP§304.03。
当授权通过电子邮件沟通,美国专利商标局有关办公室的行动和其他官方信函,由申请人或者注册人指定的e-mail地址发送通知。美国专利商标局不会多个e-mail地址发送信函。看到TMEP§304.08关于电子邮件通信地址向美国专利商标局。
如果传出的电子邮件无法投递退回,USPTO将一份文件的副本邮寄到通讯地址的记录。
美国专利商标局不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办公室的行动和其他官方信函,只要申请人或者注册人的授权电子邮件通信。美国专利商标局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信函,普通邮件,传真或其他适当手段。
Translated: Google Translate
Source: http://tess2.uspto.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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